標籤: 房地知識

台灣房東難為 避免欠租「租約公證」最保險

好房網News記者王永貞/整理報導 羨慕那些早年購入房子,現在只要當包租公、每個月就有源源不絕的被動收入進帳的房東嗎?當你望屋興嘆、每個月付房租的時候,心中大概都會湧現「羨慕、忌妒、恨」的複雜情緒,但專家表示,在台灣,房東這個「職業」可沒有想像中的容易經營! 想當房東,除了將房子裝修的適合房客居住外,最重要的是要有熱誠的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大家都說買房出租,「等於養了一個啞巴兒子」!因此手邊若有閒錢,常會冒出不如買間房子好出租的念頭。「反正只要有頭期款」,剩下的房貸可以讓房租cover,20年過後,付完房貸、房子就自然歸在自己名下。 但職業包租公真有那麼好當嗎?除了得將房子重新裝修、附上簡易家具之外,許多房東為避免收不到租金,還會謹慎挑選房客職業,這也是為何租屋市場中常見老人、單親家庭或弱勢族群租不到房子的困境。 此外,身為專業包租公的好房網名家楊馨也在專文中表示,因為深黯房客就是自己的服務對象,現今租屋市場又競爭激烈,為了保持房客能長期續租,無論早晚,自己總在房客提出任何居住需求時,立刻為房客替換解決,以保持房客對其房子(與房東)的忠誠度。 同時,為了讓離鄉背井的房客有家的感覺,楊馨還會在房客生日時獻上祝福,甚至續約時祭出感恩優惠,完全將房東當成服務業經營,熱誠付出。 而房產專家徐佳馨也在風傳媒中表示,房東其實不好當!為了避免房客欠租,建議房東最好選擇直接將租約公證,若房客欠繳租金、租期屆滿尚未搬離租屋處時,就可直接由法院強制執行、減少糾紛,畢竟「預防勝於治療!」,提供想當房東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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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新制出售之房地,成本計算「很重要」

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房地,如未能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價額,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認定

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房地,如未能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價額,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認定
  • 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房地,如未能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價額,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認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之房屋、土地,出售房地之交易所得或損失計算,若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若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該局說明,個人未提示原始取得成本之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將依查得資料核定其成本,若查無資料,則依原始取得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核定取得成本;又個人如未提示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者,稽徵機關也將按成交價額5%計算其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交易適用新制規定計算之房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3年內其他新制之房地交易所得減除之。個人未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等證明,而由稽徵機關以查得資料核定,計算出房地所得如為虧損,其損失金額仍可於交易日以後3年內之其他新制房地交易所得減除。

該局提醒,個人交易適用新制規定之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於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內自行填具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以免因未依規定期限辦理,除補稅外尚須處以罰鍰。

房地合一懶人包

改革內容

此次通過的「房地合一」到底是啥? 到底是誰適用? 課稅方式又和從前有何不一樣?

修正稅制

修正稅制

此次修訂的稅制,只針對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房地產相關稅有三大類) ,也就是當出售房地產有賺錢時,才需要繳稅給政府。由於稅基採用「房地合一」的計算方式,一般簡稱「房地合一稅」。 繼續閱讀 “房地合一懶人包"